沈阳体育学院2009年表演专业招生须知
1、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符合教育部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招生范围:全国招生。
3、报名办法:考生须在本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参加艺术类高考报名,并于2008年12月18日-19日本人持身份证、艺术类加试证到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
4、面试时间:2008年12月20日-21日
5、考试时间: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我院12月20日-21日组织的专业考试。对专业考试合格者发放《沈阳体育学院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6、录取办法:考生达到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成绩控制分数线上,按其在我院参加专业考试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注:我院划定艺术类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下和没有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
7、招收专项
体育舞蹈、健美操。
8、收费标准:10000元/生·年